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5日


各院(系)

全国普通高考即将开始,为了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现将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要通过各种方式将国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坚决杜绝替人考试等违纪违法现象,对有替考倾向以及其它违纪行为倾向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及时制止。

2.高考期间,在校学生一律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生工作处。

3.高考期间,各院(系)要派专人联系核查本院(系)在家学生情况,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4.学生工作处设立举报电话5678103,若发现有学生替人高考或有替考嫌疑,以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或向各院(系)反映。

5.对于违反规定参加高考的在校大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触犯法律的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6.建立责任追究制。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追究学院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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