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5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生班集体(不含 2020 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指标

优秀学生指标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5‰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0.75‰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5%确定,班级总数以每班 40 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正常推荐指标的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不足1 人的按1人计。

    三、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根据校区《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评选结果进行推荐。推荐候选人以及候选集体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双面印制),《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版(生活照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所有电子版请于2021年3月2日前发送到学工处邮箱hitxgc@163.com,打印版请于202137日下班前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422,所有材料务必按时上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退役学生需要自我申请、校区联评,电子版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3月2日,打印版材料截止到3月7日下班前。受推荐的退役复学学生除需要上述材料之外,还需需同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送至学工处公邮。

附件:相关表格.docx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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