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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1〕13号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一年五月三日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文明素养,树立优良校风,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明,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以“做文明学生”为主题,以“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养、维护文明秩序”为内容,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和常抓不懈的管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大学生文明素质和自我修养。

二、预期目标

校园秩序文明、有序、和谐,学生宿舍卫生整洁,科学使用网络;学生自觉遵守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文明用语,文明仪表,团结和睦,整体的文明素养有所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公共场所公约等制度。

           (二)组建成立学生自我管理组织。成立大学生明德践行会,实施开展学生志愿者文明劝导、检查工作等,并结合学生测评和相关激励制度,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的自我管理和文明修身的自我教育。大学生明德践行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生工作部(处)和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是与校学生会平行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可根据职能设立相应部门。

(三)开展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广泛宣传,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树立文明意识,培养学生文明用语,文明着装,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创建和维护校园文明秩序。

   (四)开展修身教育。通过举办修身讲座、优秀典型事迹报告会等,进一步弘扬哈工大精神,继承中华传统文化,引导学生修身自省,提高自身修养,培养具有哈工大精神的谦逊仁义、明礼诚信、奉献友爱、勇担责任、自强不息等优秀品质的青年学子。

四、实施过程(2011年5月—2013年6月)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4月底)

完成制定《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公共场所公约(征求意见稿)》;筹备组建大学生明德践行会;校园不文明行为调查和征集。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6月底)

1.学校召开全校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的意义和目的,统一思想认识;大学生明德践行会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2.大学生明德践行会以各种形式(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向全体学生做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同时,通过文明贴士、公共场所文明提示、文明公益flash展播等形式开展生动具体的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教育宣传。

3.各院(系、部)召开学生骨干会议、全体学生会议和小班班会进行动员,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实施;院(系、部)组织学生班级集中讨论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制订班集体的文明修身行动目标,主动配合明德践行会各项工作。

4.大学生明德践行会分组招募选拔文明志愿者,并分组进行培训;制定公共场所责任区,并按责任区划分工作版块,安排志愿者队伍,分配工作任务,尝试开展微笑文明提醒。

(三)实施阶段(2011年9月—2013年5月)

1.第一阶段:开局实施阶段(2011年9月—2012年3月)

大学生明德践行会结合前期的文明提醒活动效果,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继续开展文明规劝、督导等行动,具体步骤分为:大学生明德践行会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检查并记录,对违反日常文明行为规范的学生进行校内通报批评,并交由其所在院(系、部)进行谈话教育,对屡次教育不改的学生进行黄牌警告并在学生素质测评中给予相应减分。

各院(系、部)指导相应的学生组织配合大学生明德践行会分步骤、有针对性的开展文明修身活动,重点解决学生宿舍秩序问题和卫生问题,公共场所秩序和吸烟问题,学生上课迟到、考试纪律、自习室占座、学生文明着装和文明用语等方面的问题,并配合进行定期的检查督促,阶段性总结成果有序推进活动的深入发展。

2.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3年5月)

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规劝、督导等行动。在加强基础文明教育的同时,开展文明礼仪和文明修身系列讲座、优秀典型事迹报告会等,不断提高学生文明素养。结合学生素质测评办法,研究制定促进学生文明修身行动的长效机制。通过阶段性总结调研,建立工作效果评估体系,对活动效果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5月—6月)

对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学校评优活动,开展文明建设优秀志愿者、文明班级、文明修身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文明教育管理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和表彰;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引领,深化文明修身行动。同时,通过总结先进经验,对未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有效借鉴。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全体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者(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要自觉学习,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的重要意义,要从“最关爱学生”的角度和培养一流学生的认识高度,将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各院(系、部)要结合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发挥班级组织力量,召开班会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文明修身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理解、遵守并积极配合大学生明德践行会的各项工作;要重视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教育,使广大学生能从自身发展需求的角度对待各项教育和管理,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同时,各院(系、部)要根据文明修身行动实施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大学生明德践行会工作,全面保证各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要坚持和加强对大学生明德践行会的指导,定期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工作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全面推进文明修身行动的实施开展。

(四)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文明修身行动的宣传和报道,大力宣传和弘扬文明教育优秀典型事迹。

(五)大学生明德践行会要坚持不懈的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主动发挥自身组织优势,要敢做敢管,广泛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学生骨干在活动中示范作用和自我教育管理的作用。

 

 

主题词:学生工作  修身方案  通知

哈工大(威海)学校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