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辅导员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哈工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增强辅导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升辅导员整体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为基本目标,确保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结合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辅导员考核办法调整如下:
一、考核原则:考核内容与责任要求高度响应,突出重点与照顾全面相互兼顾,定性与定量、目标和过程、学生评价和组织评价有机结合
二、考核时间和范围:所有辅导员都参加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二、考核内容与对应的考核方式(100+5分)
(一)辅导员基本功和职业能力(20分)
1、辅导员基本功(10分)
考查内容:重点考查辅导员对学生、班级情况的了解程度,包含学生识别,班委组成、党员学生干部情况、特殊群体情况、家庭困难学生情况等。
考查方式:辅导员基本功大赛
考查部门:大赛评委会
计分方式:按比赛得分结果折合
2、辅导员职业能力(10分)
考查内容:重点考查班会组织、即时演讲、谈心谈话、特殊学生情况处置等工作能力。
考查方式: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考查部门:大赛评委会
计分方式:按比赛得分折合
(二)辅导员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20分)
考查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落实情况;新媒体在思想教育中的运用;学生关怀网络的建立与落实(校外住宿管理、夜不归宿的查处、特殊群体谈话记录和台账建立);就业工作、共青团工作、助学工作等。
考查方式:各学院制订具体考核办法,考查内容可根据所带学生年级情况有所侧重。
考查部门:各学院
计分方式:以学院考核结果为准
(三)辅导员思想教育和管理效果(60分)
考查内容:辅导员对学生班级建设、学生个人成长的作用和效果;辅导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工作方式方法。
考查方式:综合问卷,具体可采用纸质或新媒体方式
考查部门:学生处、各学院(辅导员相互交叉进行)
计分方式:见附件1
(四)加分项(5分)
考查内容: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研究工作及获奖;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获奖;带社会实践及获奖。
考查方式:以文件、证书或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考查部门:学生处
计分方式:见附件2
三、考核成绩的计算
第㈠㈡㈢项内容合计为100分,其中第㈠项为20分(两项比赛各10分),第㈡项为20分,第㈢项为60分,第四项最高为5分。具体积分规则见附件。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评奖。每一项评价优秀的辅导员都授予单项奖。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奖者授予“规格严格辅导员”称号;在基本功大赛中获奖者授予“功夫到家辅导员”称号;在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中优秀者授予“勤勉担当辅导员”称号;在学生评价中优秀者授予“仁心筑梦辅导员”称号。综合评价优秀者授予“立德树人辅导员”称号。
2、推荐更高层面的荣誉。如推荐哈工大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推荐省优秀辅导员,等等。
3、给予培训机会。对综合评价优秀者推荐参加较高层面的(省级及以上)重点辅导员培训班。另给予一次优秀辅导员学习考察机会。
4、优先推荐职务职级晋升。在职称评定和职级晋升时优先推荐获得优秀评价次数较多的辅导员。
附件1:辅导员考核学生评价问卷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辅导员考核学生评价表
参加评价的同学:
你好!为了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辅导员工作状况、在助力学生成长和班级建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制作本评价表。学生评价部分占辅导员评价总分(100分+5分)中的60分,因此,你的评价结果很重要,请你实事求是,认真对待。
1、本学年你的辅导员是否参加过你们班的班会?()
A. 3次或以上 B. 2次 C.1次 D. 0次
2、本学年你的辅导员是否与你有过正式谈话?()
A. 3次或以上 B. 2次 C.1次 D. 0次
3、本学年你的辅导员是否召开过安全教育大会?()
A. 2次或以上 B. 1次 C. 0次
4、你在课堂见到辅导员听课的次数?()
A. 4-5次或以上 B. 2-3次 C.1次 D. 0次
5、你认为你的辅导员工作态度怎样?()
A.勤奋、认真,责任心强 B.一般勤奋认真 C.不够勤奋不认真 D.没有责任心
6、你认为你的辅导员工作方法怎样?()
A.方法得当针对性强 B.一般得当 C.不够得当
7、请你评价你的辅导员对你成长的帮助程度 ()
A.很有帮助 B.比较有帮助 C.基本没帮助
8、请你评价你的辅导员对你们班的建设的帮助程度 ()
A.很有帮助 B.比较有帮助 C.基本没帮助
9、请你给你的辅导员打一个综合分数 ()
A.100分 B. 95分 C.90分 D.85分 E. 80分 F. 75分 G. 70分
你的评价已经结束,谢谢你的真诚合作!
前8项内容选A得100分,选B得90分,选C得80分选D不得分。计算出前8项的加权平均分,再与第9项的分数作算数平均为该生给出的最终分数。
附件2:加分计算方法
㈠论文发表:
1. 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3分。
2.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加4分,第二作者2分。
3. 其他期刊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
㈡课题研究
1. 获得国家级课题,课题负责人加5分,参与人按照顺序分别加3、2、1分;
2. 获得省级课题,课题负责人加4分,参与人按照顺序分别加2、1、0.5分;
3. 获得校本部、威海校区和威海市课题,课题负责人加2分,参与人按照顺序分别加1、0.5分。
㈢论文或其它成果获奖
1. 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第一作者分别加5分、3分和2分;第二作者分别加3分,1分和0.5分。
2. 获得校级(含校本部和威海校区)思想教育年会一、二、三等奖的第一作者分别加3分、2分和1分。
3. 著作(编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第一作者分别加5分、4分、3分;第二作者分别加4分、3分、2分;第三作者加3分、2分和1分。
㈣其它加分
1.带队参加社会实践的加1分;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职业能力大赛、演讲比赛加3分,获奖再加2分。参加省级职业能力大赛支持团队总分加5分。
3.担任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助学等工作)、党建负责人可各加2分,担任多个职务的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