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十四届研究生会任期已满,年内将完成换届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在全校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精神和《学联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助力哈工大“迎百年 创一流”、威海校区“建设与世界一流大学相适应的高水平特色校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校广大青年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大会代表、常设代表、研究生常委会主任团成员、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等相关候选人推选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保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代表推选
1、名额分配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由各学院选举产生,每学院选举两名代表参加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择优选择。
2、推选程序
研究生代表要经过班级、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主要产生程序为:
(1)提名考察。各学院团委、研究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学院团委考察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
(2)选举代表。通过召开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人数低于400人的学院可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代表选举。
(3)公示上报。代表人选选举结果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宣传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上报校研究生会。
(4)资格审查确认。校研究生会汇总各推报单位上报的名单,由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对代表实行全过程审核,发现有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代表资格。
备注:现任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常设代表委员会主任团成员、院团委研究生会主席作为当然代表,由校团委提名,在研究生所在学院推选。
3、代表条件:
(1)政治过硬。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没有传播对国家、对社会有害的不良言论和负面行为。
(3)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研究生工作、创新创业、公益志愿或文体艺术等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4)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拥护、信任,能够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在研究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常设代表候选人推选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研究生会章程》,实行常设代表委员会制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简称研究生常委会)是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部分行使研究生代表大会职责,常设代表采用席位制,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设代表席位分配办法:各学院常设代表名额按本单位研究生总人数来确定。不足300人的学院按300人计,产生一名常设候选人;超过300人的学院,每300人产生一名常设代表,余额如超过150人,再增加一名常设代表(各学院具体人数见附件一)。
常设代表候选人必须为研代会正式代表,除具备代表的任职条件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研究生工作,更能代表同学权益,应包含各个年级,以2018级、2019级研究生代表为主,各学院研究生会在学院团委指导下酝酿推荐提出候选人名单(不要与校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同)。
三、研究生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在广泛征求党、政、团、学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推荐,报经学院党委批准后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每个学院推荐1人,至多2人,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为常设代表候选人)。经校团委组织面试、考核,报校党委批准产生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团候选人推选条件:
(1)具备研究生代表、常设代表任职条件。
(2)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须为2019级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有丰富的研究生工作经历,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现象,曾获得过学习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3)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一经选举成为研究生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后,不能继续在校、院研究生会任职。
四、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
根据《学联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研究生会实行研究生会委员会制度,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全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研究生会委员会采用席位制(原则上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院研究生会主席、主要校级研究生组织负责人担任),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委员的调整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选举。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主要校级研究生组织负责人作为候选人由相应研究生组织推荐、校团委考察后提名。院研究生会主席由院研究生会推荐、学院团委考察后提名。
推选条件:
(1)具备研究生代表任职条件;
(2)须为2018级、2019级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75分,无不及格现象,曾获得过学习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五、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
研学会主席团是校研究生会委员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对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在广泛征求党、政、团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推荐、报经学院党委批准后提出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单位至少推荐1人,至多推荐2人,其中主席候选人至多推荐1人)。经校团委组织面试和考核,报校党委批准产生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推选条件:
(1)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具备研究生代表任职条件;
(2)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来自在校2019级研究生,原则上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政治立场正确,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综合素质高,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曾获得过学习奖学金、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
(3)主席、副主席候选人要有丰富的研究生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一经选举成为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后,不能继续在院研究生会任职。
六、具体要求
各学院依照通知要求,召开院级研代会选出研究生代表,酝酿提名常设代表候选人、研究生常委会主任团候选人、校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候选人填写相关材料,提交到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汇总审核后,于5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报名表发送到hitwhylq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