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工大(威海)“格凌助学金”的评审要求,经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我校共有2名学生被列为2021年“格凌助学金”受助学生,现公示如下。
王 怡,女,学号:219*****25,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孙铭君,男,学号:18*****1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公示期自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崔老师,电话5687637,邮箱:hitxgc@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