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求,校区于2023年3月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区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学生班集体(本科生)
二、评选指标
优秀学生指标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2‰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确定,班级总数以每班40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正常推荐指标的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不足1人的按1人计。
奖项 | 山东省优秀学生 | 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 山东省先进班集体 |
本科生 | 17 | 8 | 2 |
退伍复学学生 | 2 | 1 | 0 |
合计 | 19 | 9 | 2 |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3月14日-3月15日 | 发布评选通知,各学院传达通知、宣传动员、组织申报;申报者申请、各学院审核推荐。 |
3月16日-3月17日 | 各学院候选名单汇总、报送、公示。 |
3月20日-3月21日 | 校区组织评审。 |
3月22日-3月28日 | 校区整理、核实获奖候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
3月31日前 | 校区报送获奖学生材料 |
请各学院根据此工作通知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开展基层推优工作,具体评比表彰办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0631-5687637
材料报送邮箱:hitxgc@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3年3月14日